根据《关于在狮泉河镇城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知识咨询,宣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公益林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增强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我局4名干部职工于7月6日上午在康乐新居广场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地区林草局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宣传海报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横幅1条,宣传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公益林保护法、森林防火宣传笔记本、防治荒漠化干旱宣传册500余本,阿里地区保护动物宣传折页、宣传海报、防火宣传纸杯、宣传袋、扑克牌等1800余份。
宣传过程中主要讲解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宣传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了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增强了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切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草原防火、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的安全稳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