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署副专员、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尼玛同志的批示要求,4月4日下午,林长制办公室召集七县林草局分管副县长、县林草局主要领导和地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召开了2023年林长制办公会议。会议由林草局局长、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顾启华同志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在《关于2022年度地(市)级林长制考核成绩的通报》上作出的批示精神和自治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党组书记、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次仁桑布同志对2023年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会议要求,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扛起保护监管主体责任,在把握形势中坚定信心,在抢抓机遇中担当作为,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深刻认识抓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对照自治区考核结果所列的问题清单,尤其是地区考核的扣分项,要逐条梳理,逐项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定期反馈进度,并举一反三,补缺补漏,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和协作机制。各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位推动,及时主持召开本县总林长会议研究相关事项。要尽快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制定完善巡林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巡林巡草工作,探索实施“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林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有效推进林草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查监督有机衔接,推动形成自然生态领域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阿里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三是加强林草资源监管服务分级巡查力度。各县林草部门每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项目巡查一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巡查情况报地区林草局。要认真对本县辖区内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使用林地、草地及各类保护地进行核实,严格核查企业使用林草地资源的手续办理和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对未批先建、超范围占用林草地、临时施工用地不按规定区域取土、弃渣等问题进行巡查。要服务建设单位认真办理项目征占林草地手续和行政许可,提出优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