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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14号)(2021年全国松材线虫病新发县级疫区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     资料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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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1年第14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造发〔2018〕64号)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国2021年3—7月新发生的松材线虫病县级疫区公告如下: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3日

上一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 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 林改发〔202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