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8号)(2021年美国白蛾撤销疫区)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     资料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1年第8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造发〔2018〕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国2021年撤销的美国白蛾疫区公告如下: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4日

上一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9号)(2020年度林木良种名录)

下一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7号)(2021年美国白蛾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