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林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法治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林草法治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专题讲座、党支部“三会一课”、线上答题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宪法》《民法典》、涉林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截至目前,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会、党支部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西藏自治区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共7次,并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普法宣传,扩大行业法治普及范围。通过集中宣传、门户网站刊登、拉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林草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围绕林草政策法规等涉林法律法规,在“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防灾减灾日”和“清明”“五一”等节点,到人员聚集的广场、集市等地开展行业内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各种活动宣传各类法律法规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作用。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四)注重自身建设,加强林草行业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四种“意识”,努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林草队伍。一是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治林治草进程;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严肃查处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结合作风建设,教育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素质;三是增强效能意识。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着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林草队伍;四是增强廉政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定权力清单,强化制约监督,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清正廉洁的林草干部形象;五是开展执法检查。2024年4月和8月,联合地区公安处、狮泉河海关等单位开展夏季巡护及“清风行动2024”专项行动。累计出动40人次,28天,总行程1.97万公里。重点对是否存在危害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矿产资源及未经批准擅自穿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展开全面检查。
(五)积极构建稳定团结的工作生活氛围。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全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严格要求全体公职人员不得信仰宗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车内不得悬挂带有宗教色彩的物品。全面抓好民族团结工作,所有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不发表,所有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真正做到团结、和谐、进步。截至目前,专题组织学习和布置2024年维稳工作12次、民族团结工作2次。
(六)扎实实施林草资源管护。受理林地使用26件,涉及59.75公顷,草原229件,涉及850.34公顷。办理涉及各类保护地项目38起,审批科考团队进入保护区内部开展科学考察项目16起。圆满完成2022年、2023年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向各县下拨国有林管护资金5157万元,931万亩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31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改则、普兰、措勤、札达四县已完工,噶尔已开工,年度任务完成率65%,计划明年完成建设任务。草原有害生物物资站项目,措勤、改则、革吉、噶尔、普兰均已完工。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巡护、原生植被保护及湿地保护力度,救护藏羚羊等各类珍稀野生动物。发布了关于禁止碾压草原的公告,加大了游客开车随意碾压草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七)自然保护地建管方面。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圆满完成了自治区林草局下达的创建羌塘国家公园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阿里地区冈仁波齐-玛旁雍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申报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清风行动2024”专项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巡护7次,出动各类车辆20余台次,出动人员70余人次,覆盖所有自然保护地重点区域。不断深化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理赔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对自然生态原真性、完整性干扰,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八)林草灾害防控方面。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制度,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火灾源头治理和宣传引导,森林草原火灾形势保持平稳。抓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深入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苗木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阻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有力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继续强化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监测防控面实现全覆盖。
(九)林草改革创新方面。持续深化林草改革,积极推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林长名单及责任片区,健全印发《阿里地区林长巡林巡草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召开1次地区林长制工作会议和6次林长办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分析解决问题,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地区1700名林长共巡林巡草20169人次。强化宣传引导,在主要交通要道、林草资源集中区域设立182个林长履职公示牌,邀请自治区林长办专业技术人员,举办林长制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林长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林长制宣传工作,共计发放宣传资料、物品87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监督保护林草资源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2023年度自治区林长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各项任务均已整改完成。扎实推进草原碳汇交易工作,交易方已将首单碳汇交易130万元资金汇入我局。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札达县56个组、1500余户。外业共需调查林地3796宗,面积19046.45亩。已入库1678宗,颁发林权证36宗,面积258亩。
(十)经济林产量及产值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苗木产业发展情况。近年来,我地区按照“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苗木产业发展,为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富民增收夯实产业基础。目前,我地区共有大小苗圃基地120个,其中国有1个,企业8个,村集体12个,其余均为农牧户个人育苗基地,总规模近2.3万亩,主要经营班公柳、秀丽水柏枝、藏西柳和沙棘等乡土树种。120个苗圃基地,按投资分析,涉及政府投资14个、企业自筹6个、村集体投入3个,其余均为个人自筹。较为规范化建设苗圃基地共计23家,年苗木产量达381.824万株,苗木销售37.6万株,销售额达591.757万元。2024年计划新建苗圃基地6处,其中噶尔1处、革吉2处、日土2处、札达1处。截至目前,2024年全地区实际苗木使用量为93.67万株,其中班公柳25.81万株、秀丽水柏枝13.15万株、藏西柳38.58万株、沙棘3.6万株、小叶杨5.171万株和侧柏、沙柳、乌柳等其他树种7.38万株;二是特色林产品发展情况。把产业做成生态,把生态做成产业的生态富民工作要求,加强我地区现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林木产业开发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充分结合自然禀赋,切实把地方特色做成优势产业,推进农牧民增收和乡村振兴进程。结合自身实际,把经济林建成保护生态环境、带动群众增收的生态产业。2024年札达县底雅乡林果面积688.22亩。其中,苹果面积为430.22亩,杏子面积为258亩。林果种植不仅提升了当地农业的多样性,也为农民带来了经济效益。截至目前,苹果总产量已达到105吨,销售总收入为126万元。苹果的稳定市场需求与良好产量相结合,为当地农民带来了丰厚收益。杏子总产量为11.5吨,销售收入为22万元。尽管种植面积小于苹果,但其市场价值显著,仍为农户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
(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党内法规和林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中,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协调各方面参与林草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鼓励公民举报相关林草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为我地区林草法治建设打下理论基础。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紧盯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为美丽阿里建设贡献林草力量。
(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使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