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制度。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确需调整或者修改时,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之规定。为加快推进阿里地区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比选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阿里地区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
2.投资计划:28万元。
二、参与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4日截止(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比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 名地点为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狮泉河镇迎宾大道19号)。
3.报名材料包括:报价单(密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与我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巴桑姆
联系电话:13628971113
邮 箱 :allcjcyk@126.com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