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阿里地区第三次全地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函》(藏绿委办函〔2025〕1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质及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阿里地区第三次全地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
(二)预算资金:85万元。
(三)普查内容: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本次普查将覆盖全地区7个县,普查具体内容为:古树名木的位置分布、树种、树龄、数量、生长势、生长环境和保护现状等。根据古树名木散生、群状分布特点,按照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分类施策开展具体调查。对目前在册的古树名木进行更新调查,补充更新有关调查因子,如树高、胸径、生长势、生长环境、保护现状等。对新发现的古树名木,摸清其资源底数、地理位置、生长状况、保护管理情况和历史人文内涵等详细信息,保存必要的图像和影像资料。普查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方案执行。结合普查结果和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
(四)项目业主: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二、质量要求
通过普查,摸清阿里地区古树名木资源底数,古树名木的生态、历史、人文、旅游等方面价值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普查结果(数据)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要通过自治区和国家两级检查验收。
三、安全要求
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确保数据安全、外业普查人身安全。
四、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阿里地区第三次全地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的企业,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相关资质,主要具备林草调查规划资质。
(二)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专业性要求极高,报名企业普查人员要熟练掌握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路线和树种的生长特性、树龄测算、构建主要树种胸径生长模型等相关专业普查技能。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密封);
(四)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
(五)企业信用报告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六)报名企业同步提供参与普查工作人员的相关资质;
(七)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或等级等证书。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提供的资料按照综合业绩、资质、信用、报价、比选文件规范性等标准进行评比,择优确定本项目服务机构。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报送至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业务科(造林)。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上报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二)一次性报送多个机构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前请仔细审查报名资料,不得重复报送材料。
(四)报名资料名称请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久美次仁 联系电话:13638974423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