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基准(试行)》和《“轻微不罚 首违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为充分保障林草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不断规范林草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参照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基准(试行)》和《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轻微不罚 首违免罚”清单(试行)》制定了《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基准(试行)》和《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基准(...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