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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3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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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林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法治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林草法治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专题讲座、党支部“三会一课”、线上答题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思想 推进依法治藏”学习教育、《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信仰宗教党员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强化宣传教育,扩大林草法治普及范围。为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通过集中宣传、门户网站刊登、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扩大林草湿荒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围绕林草政策法规等涉林法律法规,在“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防灾减灾日”和“312务植树节”“清明”“五一”等节点,安排人员到群众聚集的广场、集市等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各种活动宣传各类法律法规35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

(三)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作用。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四)注重自身建设,加强林草行业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四种“意识”,努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林草队伍。一是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治林治草进程;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严肃查处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结合作风建设要求,教育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素质;三是增强效能意识。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着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林草队伍;四是增强廉政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定权力清单,强化制约监督,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清正廉洁的林草干部形象;五是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公安开展2025守护羌塘”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类违法犯罪行为,成功破获改则县1起非法盗采金矿案、拦截日土县2起非法穿越案,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自然资源局开展为期13天的“2025打击非法盗采砂金矿”专项行动。覆盖七县,出动执法人员8人、车辆2台,总行程4200余公里。

(五)积极构建稳定团结的工作生活氛围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全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不得信仰宗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车内不得悬挂带有宗教色彩的物品。全面抓好民族团结工作,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不说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真正做到团结、和谐、进步。全年安排维稳工作6次、民族团结工作5

(六)扎实实施林草资源管护。受理林地使用28件,涉及林地面积32.82公顷草原134件,涉及草原面积560.91公顷。审批科考团队进入保护区内部开展科学考察项目16林草资源保护力度得到有效加强,切实杜绝“未批先建”现象核查2024年度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12个,涉及整改项目1起,正在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救助野生动物46只,其中藏野驴20匹,雪豹6只,藏原羚5只,赤麻鸭1只,秃鹫1只、藏羚羊4只、猞猁1只、普通鵟4只、狼2只、岩1只、岩鸽1只。

(七)自然保护地建管方面。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3.12植树节”“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节点大力普及《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制定印发《阿里地区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提标实施方案》,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提标60%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2025年已决案3876笔,群众获得赔偿1386.4万元组织专业管护员、野保员、疫源疫病监测员及湿地管护员等对辖区开展摸排,全年未发生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现象。联合地区公安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重点对是否存在危害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矿产资源及未经批准擅自穿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展开全面检查。对辖区内7处自然保护地及15处重点经营场所实施网格化排查,重点核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加工、运输等违法行为继续租赁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东汝乡东汝村草场面积12.49万亩,下拨资金24.99万元,扩大杂向前一带金丝野牦牛栖息地。

(八)林草灾害防控方面。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全年下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20份,压实属地责任,确保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火情“日报+周报”制度,严格执行火情报告纪律,杜绝迟报、瞒报,保障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自年初起,督导各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6次,召开防火专题会议3次。七县护林员、草监员及生态岗位人员累计排查发现隐患20处,完成20处整改。充分运用札达县、普兰县重点区域10套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对周边森林草原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基本实现重点区域监测全覆盖,大幅提升火情监测效率。与气象部门紧密合作,实现监测数据共享与信息互联互通。发布18期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专报、263期大风实况公告,借助精准气象服务,提升科学防火水平。

(九)林草改革创新方面。续深化林草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全年召开2次地区林长制工作会议和3次林长办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分析解决问题,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林长责任区域调整,全地区1664名林长共巡林巡草16578次。持续探索“林长+”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保险”工作体系,制定印发《阿里地区林长制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阿里地区“林长+保险”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阿里地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合力。发布《关于调整阿里地区地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适时下发工作提醒函,提醒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巡草工作。

(十)经济林产量及产值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地区“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苗木产业发展,为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富民增收夯实产业基础。地区建成大小苗圃基地129个,2.4万亩,主要以班公柳、秀丽水柏枝、藏西柳、沙棘等乡土树种为主,其中班公柳秀丽水柏枝和沙棘的种植面积最大,分别达到408.52万株、67.05万株115.6万株。2025年度群众通过国土绿化和苗木销售增收达5851.51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地工作的核心政治任务,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思想精髓,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全域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林草事业发展全过程,为林草资源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二)深化林草行业法治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和不同群体需求,常态化、精准化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核心法规条例,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线上新媒体推送、线下主题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布设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广泛普及林草保护知识,着力提升全社会参与林草保护、生态建设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林草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聚焦执法能力提升核心目标,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与实操演练。重点强化执法人员在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执法程序严格把控、执法案卷精细整理等关键环节的实操能力,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案例教学和现场指导。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健全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履职效能,推动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四)严格执法人员资质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审核双重管理制度,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系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体系,确保培训内容贴合执法实际需求。通过集中授课、跟班学习、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不断夯实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定期开展资格审核与年度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及时调整岗位,全面提升队伍依法履职的综合水平,保障林草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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