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第一条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森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检机构,由其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森检任务。 国有林业局所属的森检机构负责执行本单位的森检任务,但...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4日